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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代化范式的角度看中国近现代史中的宪法

浏览次数:3954   发布时间:2005-09-07
就当前我国高中历史教学与复习的范式的问题,著名学者冯一下先生提出“适当运用现代化范式,注意引导学生把握世界和中国近现代化进程史,从而大幅度提高近现代史的复习教学质量。①”同时,他在文章中还明确说明了现代化的含义,“一般认为,现代化主要表现为经济领域的工业化和市场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与法制化,思想文化领域的理性化和科学化等②”。下面,笔者试从现代化的范式的角度,简要地分析就高一教材所涉及到的中国近现代史宪法发展的线索,作为对现代化范式运用于教学的一次尝试。 
一、《欽定宪法大纲》───中国近代第一部宪法 
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取得政权而出现于社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其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之中相继制定并完善了自己的宪法,使国家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而中国由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之中,不可能拥有自己的宪法。直到19世纪末,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等提出要在中国兴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然而随着维新变法的失败,他们立宪的梦想也化为泡影。到了20世纪初,面对蓬勃发展的资产阶级革命形势,为维护自身岌岌可危的统治。慈禧太后不得不打出“变法”和新政的招牌,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和宣布“预备立宪”,并于1908年颁布《欽定宪法大纲》。其正文有十四项均为“君上大权”,主要内容为: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尊严,不可侵犯;颁行法律,解散议院,统帅军队,宣战,媾和,订约,派遣与认受使臣,爵赏恩赦,总揽司法等大权。从制定该宪法的目的与内容秂不难看出,它都是为了维护清王朝的反动统治,欺骗与麻痹人民群众,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应该看到它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使宪政问题在当时成为社会一大热点,使广大中国老百姓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到宪法是怎么一回事,对中国近代的法制化进程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1912年1月1日,资产阶级革命派在南京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于2月7日组成以宋教仁为首的宪法起草班子,经过一个月的紧张工作,三易其稿,终于在3月11日公布了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全文共计有七章,分为56条,其主要内容是:确认“主权在民”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规定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依据“五权分立”原则规定由参议院、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民国统治权力;确认保护私有财产; 规定人民权利义务; 规定严格的约法修改程序等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宪法,使******战争以来人们为民主奋斗了七十多年的成果以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将中国民主与法制化进程推向了一个依照宪法实施民主共和的新阶段,应该说在中国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立宪运动的最高峰。 
三、北洋军阀、国民党制定的宪法───中国近代法制化道路的曲折 
1、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 
袁世凯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窃取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为稳固民国大总统的宝座,并逐步实现称帝的野心,他废除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炮制出了《中华民国约法》,全文十章共68条,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相比,它主要特点是,取消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制;解散议会并否决法案权;总统独揽立法、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大权成为最高统治者。袁记《约法》的出笼,彻底否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确认了封建军阀专制,从而为袁世凯复辟帝制作了舆论准备并铺平了道路,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 
袁世凯作了83天皇帝后在全国上下的一致声讨下死去,直系头目曹锟又上演了一幕“贿选总统”和“贿选宪法”的丑剧。先是派兵包围国会,收卖猪仔议员们“选”出曹锟为大总统,又匆忙赶制了一部宪法于1923年10月10日举行布宪典礼,称之为《中华民国宪法》,然而正如毛泽东所说“宪法,中国已有过了,曹锟不是颁布过宪法吗?但民主自由在何处呢?③” 
2、 国民党统治时期 
1931年6月1日国民党政府颁布《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该部宪法从法律上确认了国民党************与个人独裁的政治制度,引起了全国人民的不満。不久“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大举侵华,中国人民面临“亡国灭种”的威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抗日民主运动,要求“还政于民”。国民政府迫于形势压力于1936年5月5日公布“五五宪草”。从内容上看,它不过是袁氏约法的翻版,其目的还是为国民党史的独裁专制服务的,但是,“五五宪草”的起草指导思想与理论作为历史文化遗产还是有许多可圏可点之处,如:“宪法要适合国情,与本国固有的历史传统、时势相适应;要总结实际政治经验,建立灵敏、能集中国力的政治体制;对草案内容宜作原则规定,条款不宜繁多,文字务求简明等等。④”因此,“五五宪草”在中国近代一波三折的法制化道路上,仍然起到一定程度的推动作用。 
抗战胜利后,中国各政治实体于1946年1月在重庆召开政协会议,通过了“关于宪草问题的决议”,然而不到半年,蒋介石对解放区全面进攻。后来,又不顾人民的反对,一手召开伪国民大会,通过了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基本上是把“五五宪草”移植过来,加以改头换面,进一步强化了国民党的************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遭到全国人民的唾弃。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中国法制化进程的希望与发展 
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国历史上首部人民宪法性文件 
1931年冬,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成立了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其主要内容为:(1)确认革命政权的性质和任务,即工农民主专政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2)规定工农兵代表大会是政权的组织形式;(3)规定工农劳动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基本权利;(4)宣布民族平等与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5)确认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统一中国政权的目的。《大纲》是中国历史上首部人民宪法性文件,尽管其内容尚不完备,体例亦不健全,但它总结了革命政权建设经验,赋了人民民主、自由的权利,在根本上不同于以往的宪法,成为中国人民以后制定宪法的基础与范本,大大地推动了解放区的法制化与民主化意识。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新中国的临时宪法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全国的解放民成为定局,1949年9月为筹备新中国的成立,中共以及社会各界民主人士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于它的性质与作用,毛泽东明确指出“这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是检查工作讨论问题的准则。⑤” 《共同纲领》作为一部临时宪法,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点,得到有力的贯彻与实施,在建国初期的国家社会生活中起到很好的作用,加强了我国的法制建设。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部宪法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民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新生的人民政权得到巩固。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制定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该宪法的制定,正确吸收了国际经验,而且参照了国际经验。我1954年宪法是同序言、四章和106条组成的体系结构,从内容上看,是《共同纲领》的继承与发展。 
1954年宪法在我国宪法史上,在法制现代化的道路上地位举足轻重,它根据当时全国人民的共识,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及其道路和目标,它以人民民主原则作为指导,确立了适合国情的国体与政体,并且完整地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且这部宪法经过了慎重地起草过程,广泛征求意见,大张旗鼓宣传,提高了人民的法律意识,较为深入人心。因此在行宪的最初年代,1954年宪法在国家生活中起了显著作用,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法制事业的发展。 
以上,便是在高一历史教材所涉及到有关宪法的内容,笔者得用现代化范式进行了梳理与评价,笔者认为用这种方式进行与评价,可以更为客观地给中国近现代法制化的进程以定位,以帮助中学生形成正确的历史观。正如罗荣渠先生所说“以现代化为中心来研究和评价历史,必须以现代生产力、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社会进步、国际整合等综合标志,给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以新的客观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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