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德育天地家校一体专家在线

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

浏览次数:1669   发布时间:2005-09-07
我国的教育心理学家冯忠良教授认为,教育的本质是向年轻一代传递经验。教育是从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以及人类个体的社会化需要出发,通过社会经验的传递来造就社会成员的一种人际交往系统。在这一大前提下,他提出了学生学习的接受—构建说。“学生学习的接受特性由教育的本质及教育系统的整体特性所决定。由此,学生的学习为接受学习而非发现学习。”冯先生认为接受学习并不等于机构学习。他指出:“由于经验不同于物,经验的接受不同于物的接受,经验的接受不能像物的接受那样以消极、被动的简单的不变质、不变形的现成形式实现。经验的接受是主体对经验的媒体进行能动反映即主动重新构建而实现的。” 
   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奥苏伯尔(DavidP.Ausubel)也主张接受学习,他认为接受学习必须按“有意义学习”的标准和条件进行,接受学习的目的是建立起相应的认知结构。所谓“有意义学习”,他定义为,“有意义学习过程的实质,就是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建立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所谓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是指新的符号或符号代表的观念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表象、已经有意义的符号、概念或命题的联系。例如“狗”这个文字符号与儿童认知结构中已有的狗的表象建立联系,则说明“狗”的符号学习获得了实质性的心理意义。这是最简单的有意义学习。复杂一些的如“等边三角形”的学习,则必须将新知识与学生原有的“三角形”和“等边”的概念和表象建立联系,才能获得新概念的意义。这种联系是实质性的非人为的,因为等边三角形与一般三角形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发现学习的概念是“使学习者体验所学的概念和原理的形成过程,统一地把握科学的成果和科学的过程”。这是最一般的发现学习概念界说。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Bruner)是发现学习的倡导者。发现学习从方法上说是学生通过发现(严格地说就是再发现)的步骤而进行的学习。在发现学习中,教师不是将学习的内容直接提供给学生,而是向学生提供一种问题情境。教师扮演学习的促进者的角色,引导学生对这种情境发问并自己收集证据。但这种再发现是经过精心组织的,并不意味重复历史上的漫长发现过程。从内容上说,发现学习原则上是以基本教材为内容的学习。布鲁纳认为,“向学生提示学科的基本结构”,“是可以引导学生形成独立发现的力量的”。由于发现学习要求学生新身经历发现过程,不仅知道完整的结果,而且要追溯达到结果的步骤方法,所以花费的时间较多。日本的一项实验表明,发现学习要比“系统学习”多花13~15倍的时间。所以提倡发现学习的同时,提出要精选内容。从目标说,发现学习乃是培养探究性思维方法的学习。布鲁纳发现学习概括为“发现学习就是以培养探究性思维的方法为目标,以基本教材为内容,使学生通过再发现的步骤来进行的学习。” 
   布鲁纳和奥苏伯尔两人使用的术语虽然不尽相同,但他们都认为,学习是认知结构的组织和再组织,他们都强调意义和理解,强调原有的认知结构的作用,也强调学习材料本身的内在联系。有内在联系的材料和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关联起来,新旧知识发生相互作用,新材料在学生头脑中有了真正的意义,或者说,学生对新材料有所理解了。  对于如何获得新的意义和理解的过程,两人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布鲁纳强调学生的发现,而奥苏伯尔则强调接受。但不论是接受学习或是发现学习,都是积极主动的过程。我们认为讲解技能的教学行为更适合于接受学习的理论来说明。
Copyrights © 2020 毛坦厂中学  All Rights Reserved